朝代:两汉作者:司马迁更新时间:2021-12-31
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“能徙者予五十金。”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。卒下令。
令行期年,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。于是太子犯法。卫鞅曰:“法之不行自上犯之。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。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。”明日,秦人皆趋令。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。

作者司马迁资料

商鞅立木建信作者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。西汉史学家、散文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,后任中书令。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司马迁早年受学... 查看详情>>

司马迁古诗代表作品: 《鲁周公世家》《张仪列传》《李将军列传》《五帝本纪》《项羽本纪》《高祖本纪》《老子韩非列传》《商鞅立木建信》《周亚夫军细柳》《晋世家

商鞅立木建信原文及翻译赏析

文言文《商鞅立木建信》名句翻译赏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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